布料运用造型美的法则和工艺技巧,将点、线、面形态综合成完整的形象。然而,它毕竟不是纯粹的造型艺术作品,布料色彩和美术作品的色彩也打着明显的区别。布料色彩有其本身的非常性,概述如下。
1.社会象征性
布料色彩在某种程度上强烈地反映了时代和什会风貌的特色。而作为社会中的个人,其织物颜色的选择,在受到社会道德、文化、风尚制约和影响的同时,又必定会体现他们各自的社会地位及精神面貌。因此,织物不仅是个人生活的必需品,而且,布料颜色早已成为表明其身份特点的象征性标志。
2.装饰性
织物色彩属于装饰色彩的范畴。这里,装饰的对象是人,而且他们具有干差万别的个性。色彩首先要以人的形象为依据,用比较抽象的手法,表达出某种装饰情趣。因此,织物色彩必须“因人而异”进行设计,不能单凭设计者的主观兴趣而随意加以发挥,甚至“强加于人”。
3.有用机能性
布料是具有艺术性的有用品,其色彩当然也应考虑有用机能性。例如,同样是制服,民警和陆军的颜色就有明显的区别。为有警示的机能,交通比宵应选用醒目的色彩。步兵为了隐蔽自己,需用中性绿的爱护性色彩。印染工人穿深色工作装,则是为广耐脏”。
4.少色性
我们可以用无数色彩去描绘—幅油画,用许多色彩绘制一幅装饰画,但设计布料井非色彩越多越好。为了取得简洁、流畅的整体效果,一般多选用四五个色彩就足够了,色彩过多往往适得其反。
5.站体性
各种色彩是通过印、染、织等工艺处理方法依附于布料之上的,随着织物制成的工作装再穿上人体后,团料色彩即从平面状态转变成站体状态,人们也可以从各种角度不同方位进行审美。
因此,在进行布料色彩设计时,不能仅考虑正面的装饰效果,还必须注意两侧及背面的色彩处理,而且要照顾到每个角度的视觉平衡,使之始终都能保持整体协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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