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终裁定原产于日本、韩国、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存在倾销,国内腈纶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公告称,自2016年7月14日起,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4.1-16.1%。
2015年7月14日,应中国腈纶产业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土耳其的进口腈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国对日本等国腈纶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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