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3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聚酯短纤反倾销调查案作出终裁,决定自2015年10月3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聚酯短纤(不含彩色和再生聚酯短纤)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我国企业税率为2.82%-11.51%。巴基斯坦对聚酯短纤反倾销调查案作出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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