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高强力纱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5年12月2日到期,成员国内企业须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到期日前3个月的时间内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22000。
2009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高强力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12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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