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14年第95号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5-0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纺织类)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 ||||
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 ||||
一、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 | ||||
序号 | 货物种类 | 海关商品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10 | 纺织机械类 | 8446304000 | 织物宽度>30cm的喷水织机 | 台 |
8447202000 | 平型纬编机 | 台 | ||
8451400000 | 其他洗涤,漂白或染色机器 | 台 | ||
8453100000 | 生皮,皮革的处理或加工机器(包括鞣制机) | 台 |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发布的有些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 上一篇: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 下一篇: 起部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