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我驻秘鲁使馆收到秘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函转的对我一种棉布织物产品(税号为5209.42.00.00、棉花含量大于或等于85%、每平方米重量高于200克)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决议(266-2012/CFD-INDECOPI)及所附报告(029-2012/CFD-INDECOPI)。
决议称,该局已完成日落复审调查,经调查分析,取消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将有可能继续对秘纺织行业造成倾销和损害。鉴此,该局终裁定对中国上述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2年(征收幅度如下表),上述决议自《秘鲁人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1994年秘发起对包括上述产品的5种中国棉布织物的反倾销调查,1995年决定采取反倾销措施,2002年到期复审决议修改了反倾销税,2009年情势变更复审查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3年。2012年期满后,应秘有关企业要求,该局于当年3月决定启动对上述产品的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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