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国《纺织报》报道,欧洲议会2009年底通过对输欧纺织品实施强制性原产地标识的提案,该提案目前继续在欧盟内被推进。而上周末,欧洲议会又以525票支持,49票反对,44票弃权通过对输欧所有产品实施强制性原产地标识的提案。并将这一提案提交欧盟理事会请求立法通过,以规范输欧之厂商须明确标识产地,使欧洲公民有权利知道其购买产品的来源地。
报道说,该提案涵盖的各类产品主要涉及:纺织品、鞋、家具、药品、工具及零件,如螺钉和阀门等。输欧产品主要指消费者使用的终产品,不包括半成品和中间产品,如纺织业的纱线和梭织布。进口产品的国家不包括:土耳其、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
报道说,如果上述提案在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都得以通过,那么应有可能在欧盟正式公布这项新法规之日后的1年实施。报道说,议员们在上述提案中同时加入进口商在违规情况下的惩罚条款,该条款自生效之日起5年内有效,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将提前1年对法规是否展期或进行修改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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