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网站消息,该局6月19日发起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印尼、泰国、韩国的尼龙长丝(NylonFilamentYarn)的反倾销中期复审调查。
调查申请人是印度渔网工业协会,涉案产品是用于制造渔网的尼龙长丝,调查期是2008年4月-2009年3月。申请人称,用于渔网的尼龙长丝(韧度在210以上)不在原审调查的产品范围内,因此应当被排除在反倾销税的征税范围之外。
根据2006年8月29日印度财政部公告,自中国进口的尼龙长丝应缴63卢比/千克的反倾销税,征税期是2006年3月29日-2011年3月28日。
AAA面料网SVSGHRUTO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发布的有些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