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印发11224项强制性标准与2066项强制性标准计划项目的整合精简结论。涉及棉花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精简整合结论为:
一、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与GB1103.2-2012《棉花第2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合二为一,继续有效;
二、GB6975-2013《棉花包装》继续有效;
三、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继续有效;
四、GB1103.3-2005《棉花天然彩色棉》由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举性标准;
五、GB19635-2005《棉花长绒棉》由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举性标准。棉花国家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结论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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