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特意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据质检总局新听发言人、新听办主任李静介绍,该标准对童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和质量,爱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
安全要求全方位升级鉴于婴幼儿与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方位升级。
化学安全
增添了6种增塑剂与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
机械安全
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工作装头颈部不同意存在任何绳带
纺织附件
要求附件应具有肯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锋利尖端与边缘。
其它,该标准还增添了燃烧性能要求。
依据年龄分为两类适用年龄:
<36个月:婴幼儿纺织产品
3岁~14岁:儿童纺织产品
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还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
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今后,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可以以使用说明上标明的安全类别作为参考。
两年实施过渡期
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的公布实施将对整个婴幼儿与儿童纺织工作装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戴红说,为了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
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同意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全部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说,设置过渡期的缘故是因为该标准大幅提高了对婴童纺织产品的要求,企业需要肯定时间尽成技术改造和升级。同时纺织产品为反季生产产品,生产、销售周期较长,消化库存需要肯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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