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51号令,《进口棉花检验监督治理方法》已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方法按照质量信用,将境外供货企业分为A、B、C三个层级,进行动态调整治理。
《进口棉花检验监督治理方法》明确规定:对A级境外供货企业的棉花,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实施抽样检验;对B级境外供货企业的棉花,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两倍抽样量的加严检验;对C级境外供货企业的棉花,检验检疫机构在入境口岸实施两倍抽样量的加严检验。
据湛江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12年,湛江口岸共进口棉花41415吨,货值为7981万美元,进口分量和上年同比增长22.7%,进口货值和上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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