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来电:日前,我闻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合规与现场运营办公室(OfficeofComplianceandFieldOperations)发函称,他们正考虑将儿童家常便服视为儿童睡衣,要求严格符合《易燃性布料法案》(FlammableFabricsAct)中第16CFRpart1615与1616部分有关儿童睡衣燃烧性能标准的要求。请问,具体有哪些项目,企业需要小心哪些问题?
––虎门工作装企业马先生
记者出击:记者咨询了东莞市工作装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后知道到,这一备忘录重申了CPSC自1996年以来对家常便服的政策,同时也强调了新增的要求,即家常便服与睡衣现在必须符合《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的要求。
东莞市工作装行业协会:这些要求包含第三方测试、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铅含量、表面PU涂层中的铅,以及追踪标签等。同时,还强调了这些要求不但适用于实体零售商,同时适用于网络销售商。
此外,儿童睡衣燃烧性能标准16CFR1615与1616比一般的工作装燃烧标准更加严格。儿童睡衣不但要求在终的成衣阶段进行测试,在织物与样板阶段也要测试。因此,有童装出口到美国业务的企业,需要多留意与慎重。
■温馨提醒
根据CPSC法规的定义,“儿童睡衣”指供睡眠或和睡眠相关的活动时穿着的全部工作装(尺码为0-14),例如长睡衣与睡衣裤,以及类似或相关的物品,如长袍等,但不包含以下3种情况:
(1)尿布与内衣。
(2)供9个月或以下儿童穿着的“婴儿工作装”。
(3)符合特定大尺寸的“紧身工作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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