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公布相关规定,要求西服等工作装的甲醛含量在衣裳上明示。但近日记者调查发觉,山东市场上的多数衣物并没有标注甲醛含量,消费者仍旧被蒙在鼓里。
近日记者对市区多家超市、商场进行了调查,发觉市场上销售的绝大多数衣裳都没有标明甲醛含量。在新华路一家大型超市里,记者并没有寻到标明甲醛含量的工作装,而在银座超市,记者瞧到有部分工作装的标识牌上标明了甲醛含量。如“阿德奈斯”牌衬衫上注明:甲醛含量≤75mg/kg,“东方明郎”牌西装注明:甲醛含量≤300mg/kg。然而,记者发觉,像这样明确标示出甲醛含量的工作装仅是少数,大多数西装、衬衫类的工作装的合格证上并没有标示。甚至在一些货架上出售的外套类工作装上,记者连起码的合格证都没有瞧到。
《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甲醛含量做出了同意限量存在的规定:A类产品,即婴幼儿用品,其甲醛含量必须低于20毫克/千克;B类产品,即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产品,甲醛含量必须低于75毫克/千克;C类产品,即非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产品,其甲醛含量必须低于300毫克/千克。自去年1月1日起,工作装类十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对包含西服、工作服、机织校服等工作装的pH值与甲醛含量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这些工作装标签上进行明示,以方便消费者鉴别与选购。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发布的有些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 上一篇: 强制性新版国标实施 提醒服企关注
- 下一篇: 台湾发布纺织品检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