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的规定,美国对进口纺织品及工作装要求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纳英文标识,且必须符合以下规则:对纤维成分的标注必须采纳非商标纤维名称,且应按分量的百分比由大至小顺序罗列;纤维名称可使用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的纤维名称;商标名称可和非商标纤维名称一并使用;纤维成分可于标签背面标明,但有关资料必须简单寻到;占纤维总分量不足5%的纤维不应以名称识别,而应列为其他纤维,但具特定功能的纤维除外。
关于产品的原产地标签,美国海关边境爱护局规定,除非有先例同意其他标记方式,否则全部工作装必须以布标签标示原产地。假如是男装T恤衫、女装松身衬衫、外衣、毛衫、连身裙与类似工作装,原产地标签必须置于工作装内面领口中心位置并在两条肩膊缝边中间。至于长裤、松身长裤、短裤与半身裙等工作装,原产地标签则须置于显眼位置,例如腰带内面。男装及女装两件头或三件头套装,如属成套买卖,而各件衣裳均于同一国家缝制,则原产地标签可缝于外套上;以透明聚乙烯袋包装的男装礼服衬衫,原产地标签须缝于领口,让终购买者不拆开包装都能清晰瞧到;假如工作装与腰带均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并作为成套工作装一并进口及销售,惟独工作装才须附有原产地标签,但须合理标明腰带的原产地;属于饰物的领带与围巾必须以水洗标签标示原产地,假如领带或围巾当作配饰和女装松身衬衫一并进口及销售,而两者均采纳相同面料与设计,惟独松身恤衫才须加上标志。此外,原产地名称前面必须加上Madein或Productof等类似字眼,让终购买者清晰瞧到,以免被误导。
固然,海关边境爱护局也允许,在若干情况下接受在工作装内面领口位置的面料上直接丝网印刷的原产地标志。此外,双面工作装也豁免领口标签规定。例如,一件可双面穿着的女装短背心,可于背心内面下侧缝骨贴上永久水洗标签,以及采纳紧系于领口的飘带式标签。
除了纤维成分与原产地,工作装必须附有提供护理指示的永久标签以及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或外国生产商的名称。根据规定,进口商、分销商及零售商可采纳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出的RN或WPL号码,但惟独设于美国的企业才可取得及使用RN号码,外国生产商可采纳其名称或美国进口商、分销商或直接参和产品分销的零售商的RN或WPL号码。企业可以其商标名称识别,但商标名称须已在美国专利局注册,企业亦须于使用商标前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供商标注册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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