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站亚 通标标准技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纺织品技术咨询部
在国际市场,儿童睡衣是一类特别值得关注的产品,因为考虑到儿童玩耍的特性,由于年纪小缺少惊险意识,可能造成肯定的惊险;又因为纺织品由于其本身结构特点,当睡衣和火源接触时,会引起燃烧而危害安全。这使得儿童睡衣的燃烧性能是该类产品安全问题中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所以,它引起各国当局、创造商或销售商以及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一些发达国家对此都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法规与标准,对睡衣的防火性能提出了要求,并要按照法规中规定的测试办法进行测试,达不到所规定要求的商品将被禁止进口与出售。
本文将针对各个主要国际市场上对于儿童睡衣的燃烧要求及相应的标识要求在法规、管辖的产品类别、执行的测试办法、燃烧性能要求以及燃烧相关的标识要求等方面进行分析,方便读者进行对照。
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市场
一、执行法规
澳大利亚LegislativeInstrument2007No21;TradePractices(ConsumerProductSafetyStandards)(Children’sNightwearandPaperPatternsforChildren’sNightwear)Regulations2007即《2007年贸易惯例(消费品安全标准)(儿童睡衣和儿童睡衣纸版)法规》规定,采纳标准AS/NZS1249:2003Children’snightwearandlimiteddaywearhavingreducedfirehazard即澳大利亚/新西兰《减少着火风险的儿童睡衣和受限制日间工作装》标准。
在新西兰,根据ProductSafetyStandard(Children’sNightwearandlimitedDaywearhavingreducedfirehazard)Regulations2005即《2005年产品安全标准(着火风险减少的儿童睡衣和受限制日间工作装)》,AS/NZS1249:2003自2006年8月12日起已生效。
值得小心的是,在澳大利亚与新西兰销售儿童睡衣,设计人员还必须参照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相关设计要求。
此外,澳大利亚的各个州都有自己的技术法规,关于纺织品工作装防火性能方面,西澳大利亚州(WesternAustralia)颁布了《平等贸易法令1987》与《平等贸易(儿童晚装与产品信息标准)条例1988》,塔斯马尼亚州(Tasmania)颁布了《可燃性衣裳法令1973》与《可燃性衣裳条例2002》新南威尔士州(NewSouthWales)颁布了《平等贸易(普通性要求)条例2002》。这些技术法规中主要对尺寸在0~14之间的儿童晚装的防火性能与测试办法进行规定。
下文主要对AS/NZS1249进行分析。本标准的目的在于为评估儿童睡衣的着火惊险性提供准则,并以此进行相应的工作装分级与标签标识。
二、管辖的具体产品类别
本标准适用于尺寸范围为00到14码(按AS/NZS1182:1999标准《婴儿和儿童内外衣裳装尺寸编码方案》)的儿童睡衣,例如睡衣、睡衣裤、睡袍、浴袍等,其中包含:
a)尺寸为00到2的针织物连身装(all-in-ones),紧身部位占所有面积的80%及以上;
b)公认的、特意款式的睡衣;
c)尺寸为00到2的机织连身装(all-in-ones),以及尺寸为2以上、款式为睡衣的机织连身装;
d)常作睡衣用的宽松型的拳击式短裤;
e)有袖或袖窿开口的婴儿睡袋。
不包含:
a)主要由针织物物构成的尺寸为00到2,并且布料平方米每平方米重量大于280g/m2,明显白天穿着的连身装;
b)主要由针织物物构成的尺寸为00到2,并且布料平方米每平方米重量小于280g/m2,紧身部位小于所有面积的80%,明显白天穿着的连身装;
c)由机布料构成的尺寸为00到2的连身装,以及尺寸为2以上,款式明显不是睡衣的连身装;
d)通常作内衣的紧身款拳击式短裤;
e)T恤衫;
f)床单与毯子;
g)没有有袖或袖窿开口的婴儿睡袋。
#p##e#此外,根据睡衣特性与相应的燃烧性能,该标准规定了以下4类的儿童睡衣,列表如下:
第1类 |
由符合Section 1的低火灾风险的布料制成的工作装; |
第2类 |
由不符合Section 1的低火灾风险风险要求、但设计成降低火灾风险并符合Section 2要求的面料组成的工作装 |
第3类 |
由针织物物组成的尺寸为00到3符合Section 3要求的连装服 |
第4类 |
不符合Section 1到3,但是符合Section 4要求的工作装 |
三、执行测试办法
第1类要用ISO6941与ISO10047两种办法测试。
第2到第4类要用ISO10047进行测试。
ISO6941的测试原理是将规定的燃烧气(丙烷或丁烷)所产生的规定点燃火焰施加于垂直纺织试样肯定时间(10s),记录火焰通过位于肯定距离的标志线之间的时间。ISO10047的测试原理是用规定的火焰(丙烷或丁烷)将布料的毛绒部分点燃(1s),记录火焰蔓延到位肯定距离标志线的时间。
四、燃烧性能要求
上述4类儿童睡衣应分离满足以下燃烧性能要求:
1.第1类工作装
–布料的燃烧性状要求
Ø火焰蔓延时间:当按ISO6941试验时,火焰蔓延时间在长度与宽度方向平均值应>="12秒,单个值>="10秒,该要求应该在清洗前以及清洗后都符合
Ø起毛或起绒布料(fabricswithpileornap)的表面燃烧时间:当按照ISO10047试验时,起毛或起绒布料,包含巴斯克紧身衣(Basque)清洗后,其表面燃烧时间在10秒或以上。假如工作装里子是起毛或起绒面料,且不符合表面燃烧时间的要求,则应在工作装的较下边缘包含任何长度的袖子、腰部以下的全部开口部分、裤口,它们延伸至工作装内部至少2.5cm处的地方,应该是无起毛或起绒的布料。
Ø面料与装饰物的联合:
本标准要求应该对面料与装饰物的组合剪取试样进行试验,点火点(距试样底部20mm)在装饰物的底部边缘,试验按ISO6941进行,点火时间10秒。
–装饰物:假如工作装与装饰物的组合确认符合规定的火焰蔓延时间与表面燃烧时间的要求,则对装饰物的使用没有限制,否则对装饰物的使用有限制。
–工作装领口部分的附件(不包含巴斯克紧身衣(Basque)):假如工作装布料与领口附件的联合符合火焰蔓延时间与表面燃烧时间的要求,则它们的使用不受限制,否则工作装领口部分任何其他的宽度与长度受限制(如使用)。
–火灾风险信息标签:在工作装上附上显示符合本章要求的的标签。
2.第2类工作装
#p##e#–起毛或起绒面料(fabricswithpileornap)的表面燃烧时间:符合第1类工作装的要求。
–尺寸要求工作装尺寸:应该符合第2类工作装的要求(查2类工作装尺寸要求)。
–装饰物:符合第1类工作装。
–工作装领口部分的附件(不包含紧身服):应该符合第1类工作装的要求。
–连接件(FASTENINGS):上衣长度以下有连接件的工作装应该确保下边缘内有15cm的包边(closure)。
–火灾风险信息标签:在工作装上附上显示符合本章要求的的标签。
3.第3类工作装
–起毛或起绒布料(fabricswithpileornap)的表面燃烧时间:符合第1类工作装的要求。
–火灾风险信息标签:在工作装上附上显示符合本章要求的的标签。
4.第4类工作装
–起毛或起绒布料的燃烧性状要求:符合第1类工作装的要求。
–含有纤维素纤维、醋酯纤维、聚丙烯腈纤维纤维的布料的使用:含量或它们的混合物总含量等于或大于50%,质量小于130g/m2,以及工作装中使用了这种布料,则工作装的长度应该服从第4类工作装的限制规定(具体查第4类工作装的表格)。
–装絮棉的面料:不符合第1类工作装燃烧性能的装絮棉的面料,纤维素纤维、醋酯纤维或聚丙烯腈纤维纤维的含量,或它们的混合物总含量,应小于50%。这种布料的外层也符合这个要求。
–婴儿睡袋的底部设计成开放式
有袖子的,或有臂开口的,有或没有前面或后面开口的,以及它们设计成用纽扣、或拉链、或拉带、或其他可再闭合的连接件,沿着底部或于底部交叉开口的,应该符合本章的要求,除非它们符合Section1中关于第1类工作装的要求。
–底部永久闭合的睡袋
有袖子的,或有臂开口的,有或没有前面或后面开口的,但是他们用固定设计的办法沿着底部或于底部交叉处永久闭合,或用机械接缝,这种婴儿睡袋不要求符合4.2或4.3条,但是标识为第4类工作装,除非它们符合Section1中关于第1类工作装的要求。
不符合以上类型要求的工作装会被认为具有高易燃性的等级,因此不能用作为儿童睡衣。
五、燃烧相关的标识要求
在新西兰与澳大利亚,标签不仅涉及终的衣物还包含在零售市场销售的用于制作睡衣的图样。在工作装须附有显示符合相关要求的火灾风险信息标签。附在衣裳上的标签进行耐久性的测试。四种类别中不符合其中一种的可燃性以及设计限制规定的衣裳与材料则不能作为睡衣出售。
#p##e#具体各类工作装应标的火灾风险信息标签如下表所示:
儿童睡衣类别 |
火灾风险信息标签 |
第1类 |
LOW FIRE DANGER (中文含义:低火灾风险风险) 标签的字母应该印为白底黑字 |
第2类 |
CAUTION NOT HEAT OR FLAME RESISTANT WEAR SNUG-FITTING TO REDUCE RISK |
第3类 |
|
第4类 |
WARNING HIGH FIRE DANGER KEEP AWAY FROM FIRE (中文含义:高火灾风险风险,请远离火源) 标签应该印为红底黑字 |
日本市场
日本对儿童睡衣类产品没有特别规定其防火性能要求,但其消防法要求在公共建造内以及需要阻燃的场所中使用的窗帘与地毯类纺织品必须具有肯定的防火要求。
中国市场
我国在这方面还是空白。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951-1998《防火机布料》在06版已经更改为推举性标准,名称也改为《防火布料》,将布料分成三大类,并明确了B1级与B2级的各自要求。但对于儿童工作装的燃烧要求,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正式颁布。
总结
值的小心的是,以上对各国对于睡衣的相关法规或标准进行了比较分析,可以瞧出不同的国家对同一类产品的测试办法与评价标准有所不同,要求的法律力度也不完相同。中国的出口加工及贸易商必须加以知道与区分,要根据产品销售目的国的具体要求来进行设计、生产、测试以及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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