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6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表声明,自2009年2月10日起, 为12岁及以下儿童设计的产品的含铅量不得超过600 ppm体积浓度值。该安全标准是美国《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进一步降低儿童消费品中铅含量可能对儿童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为了进一步明确该安全标准的实施细则,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特作如下说明:
1. 生产、进口、分销或出售下列产品不受处罚:
(1)由特殊天然材质创造的儿童用品,如纯木、纯棉、纯毛或经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定含有极微量铅的金属或合金
(2)1985年后印刷的一般儿童读物
(3)无色或上色纺织品(不含真皮制品、塑料制品与聚氯乙烯产品)与含有非金属装饰的针织物品,如婴儿毯。
普通情况下,即使上述产品被检测出铅含量超过600ppm,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也不会直接对生产商/进口商/销售商进行处罚。
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监管办公室(Office of Compliance)裁定某商家明知某儿童用品铅含量超过600ppm却继续进口、分销或出售,该商家将被起诉,其所售商品将以违反儿童产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归。
2. 2009年2月10日将发布一项特意针对部分电子产品含铅限量的非强制性暂时规定,以幸免某些儿童用品不必要的下架。
3. 若某款儿童用品中的含铅零部件不符合新的含铅限量安全标准,但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实施细则,且该部件不和儿童直接接触,或基于不直接接触标准的合理解释而创造,则该生产商/进口商/销售商可以免受处罚。但油漆、PU涂层或电镀不能起到阻挠儿童接触含铅零部件的作用。
除非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颁布其他规定,该执行规则将向来有效。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生产商/进口商/销售商必须严格遵守美国联邦相关法律法规,自2009年2月10日起,对其生产、进口及分销的产品履行铅含量超标报告义务。此外,《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简称CPSIA)还规定禁止铅含量超标的儿童用品出口。
为此,提示国内有关企业,近期要紧密关注美国有关儿童用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幸免损失。
背景资料:
铅对儿童的危害十分严峻,因为儿童对铅的汲取率是成人的5倍以上,解毒和排毒功能又比成人差得多。所以,儿童年龄越小,对铅越敏感,铅对其危害性也越大。
慢性铅积存性中毒,能使儿童幼稚的神经细胞受损伤,致使感觉、心理等功能发生异样,浮现烦躁、嗜睡、多动、小心力分散、吃欲不振、便秘、失眠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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