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欧盟对纺织品实施了严格的爱护措施,提出越来越严格的生态要求与社会责任问题,陆续公布的包含禁用染料与其他化学品的法规已形成欧盟全部成员的统一行动。欧盟是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为此,有必要对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法规及技术标准的信息有个全方位的知道。
欧盟67/648EC指令。欧盟公布的67/648EC指令,是一个欧盟国家禁止在纺织品与真皮制品中使用可裂解并释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和当时德国政府的法规不同的是增添了邻氨基苯甲醚与氨基偶氮苯,共22个致癌芳香胺。
欧盟2001/C96E/18指令。欧盟公布的2001/C96E/18指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列入操纵范围的纺织品。该指令还规定了3个禁用染料的测试办法,致癌芳香胺的检出量不得超出30mg/kg。3个检测办法为:35LMBGB82.02-2-1998(纺织日用品),B82.02-3-1997(真皮),B82.02-4-1998(聚酯)。该指令列入的致癌芳香胺中减去对氨基偶氮苯,惟独21种。
欧盟2002/61/EC指令。欧盟公布的2002/61/EC指令,对氨基偶氮苯重新列入致癌芳香胺,并对它的测试办法进行了评估,重申致癌芳香胺的大限量为30mg/kg,并对禁用偶氮染料在全部成员国中开始实施。
欧盟2003/3/EC指令。欧盟公布的2003/3/EC指令,重申了67/648/EC及2001/C96E/18法令,并禁用一种蓝色着色剂的纺织品及真皮制品,该蓝色着色剂是两种酸性金属络合染料的混合物,分为:611-070-00-2及EC.NO.405-665-4,前者为CAS.NO118685-33-0。
欧盟关于因致癌芳香胺而涉嫌禁用染料的法令滞后德国政府法规与Oeko-Texstandard100标准。根据目前情况,全方位禁用涉嫌染料已在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全方位展开,因此,禁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行动。
欧盟的生态标签Eco-Label。欧盟的生态标签是由欧盟执法委员会根据880/92法令建站的。申请该标签纯属自愿行为,企业希翼借此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从而哺育自己的市场,也有的是为了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
早的纺织品标准Eco-Label是根据1992年2月17日欧盟委员会1999/178/EC法令而建站的。2002年5月15日发布了欧盟判定纺织品生态标准的新标准。它分为3个主要类目,即纺织纤维标准、纺织加工与化学品标准、使用标准的适用性。新标准对禁用与限制使用的纺织化学品,即纺织染料与纺织助剂做出了明确的新规定,其禁止使用与限制使用的面比老标准宽,要求也比Oeko-Texstandard1100标准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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