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蚕种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蚕种生产质量,确保生产用种安全,切实维护蚕桑行业农民及桑蚕种生产、经营者的利益。根据《蚕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农业农村部2022年全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受江苏省蚕种所的委托,盐城市蚕桑站于2月22日对盐城市蚕种冷库内冷藏的2021年越年桑蚕原种及桑蚕一代杂交种进行了质量抽查。
此次抽查了盐城市7个蚕种场及市外4个蚕种场共十一个蚕种场,9个批次,15万多张蚕种。抽样过程完全按照《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NY/T 327-1997)的规定操作进行,抽样人员认真填写抽样单,与被抽样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确认后签名,并加盖被抽样单位或冷库公章。抽样清单和样品复验后一起封存,快递至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负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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