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肩前行,攻坚克难,各职能部门与企业要展担当,加大力度推进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8月14日,西樵镇召开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会议。西樵镇党委副书记张国欣强调,要加强对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执法力度,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会上首先部署了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相关要求,强调下阶段将对存有违法排污等违法违规经营的纺织印染行业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以铁腕整治的方式,加强落实排水监控系统、规范排放口设置、排放口监控的要求,严禁纺织印染行业出现超标排污或偷排偷倒污染物的情况。
“纺织行业是西樵民生支柱性行业,要做大做强,产业升级转型已然迫在眉睫。”张国欣表示,西樵镇在此前召开的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中提到“空间再造,产业重塑,缔造美好生活在西樵”的工作主线。因此,必须重视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把握当下,面向未来。
据悉,西樵镇近期相继出台了《西樵镇生态环境监管所关于开展重点河涌周边工业园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西樵镇村级工业园区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持续规范镇内包括纺织印染行业等村级工业园区的企业监管,全面查处村级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无证照经营、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消防隐患等问题,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从根源上化解群众面临的环境困境。
此外,通过分类开展企业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如在8月13日,西樵生态环境监管所组织对儒溪气站旁沙场、骏雄染整厂等开展夜间值班巡查,要求严格落实防扬尘措施,以及加大力度整治废气治理、污水排放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西樵镇还鼓励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西樵实际制定了《西樵镇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西樵镇生态文明建设。
适用举报行为
(一)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建成化工、电镀、纺织印染、造纸、铝型材、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并排放污染物的;
(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废水的;
(三)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废水、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含自动监控设施);
(四)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废水、废气的;
(五)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采取责令停止生产、查封扣押等措施,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
(七)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八)发现西樵镇辖区内有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要求且未通过环评审批的纺织行业印花、洗涤、洗水工艺企业的;
(九)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
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2.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3.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
4.私设暗管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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