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公布2021年第54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内地、巴拉圭、中国香港的袜子作出反倾销终裁,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足且缺少精确性,故终止对本案的反倾销调查,结束公共利益评估。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6115项下的所有24个子项产品与6111项下的所有4个子项产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0年8月1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联邦政府公报》公布2020年第53号公告,应巴西纺织工作装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内地、巴拉圭、中国香港的袜子启动反倾销站案调查。2021年8月30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公布2021年第54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的袜子作出反倾销一定性初裁,裁定中国内地企业ZhejiangLifuTextileCo.,Ltd.的倾销幅度为99.6%、中国内地其他企业的倾销幅度分离为245.5%、中国香港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23.0%,但不建议对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涉案产品征收暂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巴拉圭的袜子作出否定性初裁。
原文:https://in.gov.br/en/web/dou/-/circular-n-54-de-27-de-agosto-de-2021-341366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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